导则主要包括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方案策划、分类收集、运输与转运、处理、再生产品的应用等内容,用于指导河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导则在2019年版基础上增加了方案策划、水泥窑协同处置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用于水处理生物填料等内容。调整优化了建筑垃圾处理及利用优先次序,突出了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应优先就地就近利用;提出工程渣土(泥浆)应优化土方调配,实现就地就近利用;集中拆除的工程应引入移动式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实现工程拆除与现场处置一体化等模式。拓展规范了再生骨料的应用方式,指出再生骨料主要就地用于场区道路工程的垫层、基层和建筑工程地基回填,剩余的就近用于其他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再生产品生产。
为做好编制工作,导则编制组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总结了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在融合国家、河北省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有关要求,参考了国内相关标准,广泛征求意见和专家审查的基础上完成导则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