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抓好三项重点工作:
推进建筑绿色低碳发展
大力发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落实项目谋划、用地保障、激励措施、人才支撑等支持政策,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办公、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按照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实施建设全过程闭合管理和关键环节重点监管。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系列标准的宣贯,加强行业从业人员技术培训。
提高绿色建筑品质。贯彻《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落实本地区绿色建筑专项规划,推进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新建绿色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20%以上。强化绿色建筑标识管理,组织开展标识认定和授予工作。支持雄安新区“绿色建筑发展示范区”建设。全面做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总结评估。
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将城镇公共建筑节能标准由65%提升至72%。因地制宜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强工作统筹,有序推进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大力实施建设科技创新
围绕城市更新和品质提升、城市安全与防灾减灾、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方面,开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通过“技术+工程”的组织实施模式,抓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开展绿色低碳、品质提升和智能化技术应用等建设科技示范。
重点研究制定超低能耗建筑、保障性租赁住房、质量安全、地下停车设施、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等,继续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标准编制和执行。建立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息化专家库,为行业信息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研究制定省级CIM建设方案。
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各地制定新型建筑工业化年度发展计划,加大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力度,提高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培育3-4家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修订《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制定《河北省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和《河北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目录》,加大建筑垃圾再生产品推广应用力度。编制《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应用技术规程》,修订《河北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导则》,加强技术指导。抓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编制《河北省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设工程材料设备产品目录(2022年版)》,推广节能环保、品质优良的新型绿色建材和先进设备。完善河北省建筑工程材料设备使用备案平台,实现建筑材料应用信息统计分析、建材企业信息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