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申报的技术体系要成熟可靠、经济合理,产品符合有关技术和质量标准,满足安全、绿色、环保、适用、美观等要求,在农村有实际工程应用案例的可优先推荐。
申报单位填写《装配式农村住房建设技术产品情况表》,经本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推荐后,请于2022年11月8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
联系人:
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郅 超 0311-87904570(传真)
村镇建设处 马 锐 0311-87805203
邮 箱:zhichao@hebmail.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