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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印发《关于报送适宜在农村地区推广的装配式建筑企业有关情况的通知》
2022-07-04  来源:装配式建筑产业网  阅读:

【装配式建筑产业网 讯】2022年6月30日,为加大在农村地区推广装配式建筑的力度,引导建房农户选择优秀的装配式建筑产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报送适宜在农村地区推广的装配式建筑企业有关情况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抓紧组织梳理本辖区适合在农村地区推广的装配式建筑企业及产品情况。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摸底。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梳理本辖区内相关企业信息,装配式建筑企业及产品应适用于农村住房建设,技术体系成熟可靠,造价经济合理,产品满足安全、绿色、环保、适用、美观等要求。企业的技术体系应符合有关技术和质量标准。在农村有实际工程应用案例的将优先推广使用。
二、认真核实。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推荐企业和产品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确认,对其用于农村住房建设的成本、周期等进行核实,填写《装配式建筑企业台账》(附件1)和《装配式建筑企业情况表》(附件2)。
三、按时报送。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装配式建筑企业台账》《装配式农村住房建造体系情况表》盖章扫描后,于2022年7月5日前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人: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郅超  0311-87904504(传真)
村镇建设处  马锐  0311-87805203
邮  箱:zhichao@hebmail.gov.cn
附件:1.装配式建筑企业台账.doc
附件:2.装配式农村住房建造体系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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