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承德市中心城区2020-2021年度清洁取暖替代工作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2020-2021年市中心区(双桥区、双滦区、高新区)城区实施清洁取暖替代工作,实现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100%。要求摸清底数。对中心城区未实施清洁取暖用户进行摸底,建立精准确户台账。根据摸底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域内清洁取暖替代具体实施方案。原则上具备接入集中供热条件的,采用接入集中供热进行替代;不具备接入集中供热条件的,采用“电代”方式进行替代。
平房接入集中供热补贴标准:(1)房屋节能改造费:参照2017年度“电代煤”补贴政策,按照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予以一次性政策补贴,最高不超过7400元/户(市、区各承担1/2);(2)管网建设费:居民用户按照居住区域现行标准的1.5倍收取,由政府全部承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2/3,区财政承担1/3;商业及工商户由用户自行承担;(3)运行费:居民户按居住区域收费标准的1.5倍收取。
实施电代煤改造户补贴标准:(1)电网改造费用由各区政府和电力公司共同核算,所需费用由政府全部承担,市和区各承担1/2;(2)设备及安装费最高不超过2.5万元(按100平米居民住宅算),由政府全部承担,其中市级财政承担2/3,区财政承担1/3;(3)运行补贴参照2017年度“电代煤”标准,给与每户每年最高补贴2000元(暂定三年),市和区各承担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