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范围为河北省内采用装配方式设计和建造的混凝土结构、钢结构、木结构及混合结构等装配式优秀工程建设项目。征集条件有四方面,一是项目通过设计阶段装配式建筑认定,工程已竣工或正在实施装配化建造。二是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等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三是单体建筑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群体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四是符合建筑工业化发展方向,在装配式技术产品应用上有创新,无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了发展中的难点问题,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本次征集按照企业自愿申报、市级择优推荐的程序进行。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均可申报,不同单位分别申报同一建设项目的,应由建设单位指定申报主体。各市对申报项目进行筛选,择优报送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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