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较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能力,对区域装配式建筑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设计、施工、部品部件生产类企业累计参建或产品应用的装配式建筑工程项目不少于30万平方米,装备制造类企业成套生产线年投产不少于10条(或年生产不少于12条),科技研发类企业主持不少于5项省部级以上装配式建筑相关科研项目。
3.具有先进成熟的装配式建筑技术体系。设计类企业应成熟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装配式建筑正向设计,部品部件生产类企业应具备智能自动化生产能力和部品部件数据库,施工类企业应具备成熟的工艺工法和相应的施工技术水平。
4.具有较高的标准化水平,在推进标准化设计和生产方面有具体实践。
5.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控制体系,市场信誉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应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按要求填写《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请表》,编制《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申报书》,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出具专家评审意见和推荐函。对前两批已获认定的国家生产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内容包括:生产基地自查报告、对生产基地的日常监管情况、生产基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等。
2022年6月20日前,各地将生产基地推荐材料(推荐函、申请表、专家评审意见、申报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和评估报告寄送至河北省绿色建筑推广与建设工程标准编制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feng@hebmail.gov.cn。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邮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5211室,电话:0311-87904615。
据悉,自2017年开始,河北省已经组织申报了两批国家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目前,大元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已获得国家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认定。我省还积极组织开展省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建设工作,石家庄晶达建筑体系有限公司、承德绿建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成为河北省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开展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创建工作,石家庄市、唐山市、邯郸市、秦皇岛市被评为“国家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秦皇岛市卢龙县、唐山市丰润区、保定市望都县、邯郸市涉县被评为“河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