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河北全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广。全省森林覆盖率要达到36.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实现“零突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100%。城镇民用建筑全面推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创建省级森林乡村750个。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
到2035年,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生态环境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
构建与京津相匹配的城乡绿色发展新格局
优化区域绿色协同发展空间布局。围绕建设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构筑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立健全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城市比较优势,促进资源有效配置。强化生态环境联建联治,突出抓好环京津核心功能区、沿海率先发展区、冀中南功能拓展区、冀西北生态涵养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推动京津冀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推进综合交通统筹融合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打造雄安新区绿色生态宜居新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通过植树造林、退耕还淀、水系疏浚等生态修复治理,强化对白洋淀及其他生态空间的保护,确保雄安新区生态系统完整,蓝绿空间占比稳定在70%。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雄安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0%。建立绿色积分体系,探索生态资源定价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积极开展前沿绿色技术研发应用,打造绿色发展的“雄安标准”。到2035年,基本建成绿色低碳、信息智能、宜居宜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水平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
加快张家口首都“两区”建设。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打造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积极推动洋河、桑干河、清水河等永定河上游、白河等河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着力构建京北防护林体系,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草原保护体系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湿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快草原生态示范区和草原公园建设,持续推进国家和省级湿地公园建设。到2035年,全面建成京津冀绿色发展示范区,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根本改善。
建设功能完善的生态城市。建立分层次、分区域协调管控机制,合理确定城市人口、用水、用地规模及开发建设密度和强度。推动绿色城市、森林城市、园林城市、“无废城市”建设。对受损山体、矿山废弃地、塌陷区进行科学复绿,优化城市生态布局。实施城市河流、湖泊、湿地修复等工程,保留天然雨洪通道、蓄滞洪空间,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水系。完善污水处理和非常规水源利用系统,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在设市城市建成区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5年设市城市建成区面积的50%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加快公园体系建设,持续办好省园林博览会,到2025年城市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实施县城建设提质升级行动,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
加快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统筹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发展,积极培育乡村文化、旅游、休闲、民宿、健康养老、传统手工艺等新业态。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黑臭水体治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厕所粪污及畜禽养殖粪污治理等,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建立健全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常态化管理机制,巩固拓展农村散煤治理成果,有效减少燃煤消耗,扩大新能源使用比重。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3年所有村庄实现生活污水无害化处理设施全覆盖。
加快城乡建设发展方式转型升级
推动高质量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按照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的标准要求,规范星级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2025年全省新建星级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绿色建筑面积50%以上。全面实行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完善交付验房制度,将住宅绿色性能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鼓励发展零碳建筑和绿色农村住房。扩大近零能耗建筑建设规模,到2025年累计建设近零能耗建筑1340万平方米以上。鼓励可再生能源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到2025年建设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县10个以上。
加快近零能耗建筑产业发展。打造全产业链体系,重点发展近零能耗建筑专用核心部品,完善优化集成系统技术,构建技术研发、生产、管理、设计、施工、监理等全流程服务体系。加快推进雄安新区近零能耗建筑核心示范区和石家庄、保定、唐山近零能耗建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壮大高碑店、大城、任丘、广平、沙河等特色产业集群,形成近零能耗建筑“一区三基地多支撑”的产业发展布局。支持企业建设省级以上技术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完善产业标准体系。促进产业深度融合,支持龙头企业向上下游产业渗透、延伸,到2025年全产业链产值力争达到1万亿元。
构筑支撑绿色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加快第五代移动通信(5G)设施建设,构建京津冀一体化智能交通、智能环保等新型基础设施体系。结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普查现有市政基础设施,运用新技术对城市水电气热等基础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合理布局和建设快速公交系统、车船用加气加注站、电动汽车充电桩和加氢站。依托既有铁路资源,积极研究开行市域(郊)列车,加快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积极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智慧停车及无障碍基础设施。推进城市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加强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及集中供热替代等,加快农村电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建设改造。
提升绿色建造和历史文化资源绿色保护水平。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2025年新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贯彻落实国家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制度。严格施工现场扬尘、噪声管控,推动建筑垃圾减量化。推动传统建筑业转型升级,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推广“互联网+建筑职业培训”方式,抓好雄安新区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完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项目审批、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等制度机制,推动绿色化维护修缮、更新改造、合理利用。保护和培养传统工匠队伍,传承传统建筑绿色营造方式。
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建立健全绿色生活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推动绿色消费,促进绿色发展,到2022年绿色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广,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贯彻落实国家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制度,建立健全绿色产品推广机制。持续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强制分类区域的居民社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持续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到202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206亿立方米以内。
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管理现代化
搞好城乡绿色发展顶层设计。以加强城乡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和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全面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和重点地区城市设计,加强对重点地段、重点类型建筑风貌和新建高层建筑管控,塑造城市特色风貌。积极推进城市体检试点,健全指标体系,强化城市体检结果运用。
加强科技创新。完善城乡建设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培育壮大一批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企业,充分发挥技术创新平台的支撑作用。系统布局一批支撑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研发项目,组织开展重大科技攻关。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新增智慧城市、智能建造、近零能耗建筑等专业课程,培养高层次设计、研发等人才,为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推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建立健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和政策法规,促进信息技术与城市建设技术、业务、数据融合。开展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深化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搭建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城市交通、城市防灾的智慧化管理。推进社区智慧化建设,搭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程网上办理,扩大项目审批电子证书覆盖面。
开展美好生活共同缔造。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下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源,实施村(社区)综合服务站提升工程。建设完善的交通系统、公园绿地系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构建社区生活圈。发挥社会力量协同作用,共同建设美好家园。